根据西藏自治区“4·25”地震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,为保障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,逐步恢复交通管制路段沿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,经自治区“4·25”地震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批准,决定解除部分地区、部分路段交通管制,现通告如下:
一、解除交通管制的路段
318国道拉孜(查务)——定日——门布乡——聂拉木县城;
聂拉木县门布乡——吉隆县城;
萨嘎——吉隆县城。
二、继续实施交通管制的路段
聂拉木县城——樟木镇——友谊桥;
吉隆县城——吉隆镇——热索桥。
为确保重点灾区道路交通安全,进入上述路段的抗震救灾人员、车辆,仍需按《聂拉木县樟木镇地震灾区人员(车辆)严控管理办法》,办理樟木镇地震灾区特许车辆通行证,沿途公安机关继续实施各种严管严控措施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